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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7日 星期六

嘉義縣消防局推動「人民線上申辦電子化系統」注意事項

一、依據

內政部消防署 96 年 4 月 12 日消署預字第 0960500152 號函辦理。

二、目的

為順利推動本電子化系統,便利民眾上網申請辦理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竣工查驗及檢修申報,減少書面文件疏失,加速本局受理申辦作業,有效管制申辦案件,及落實本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及複查工作,特訂本注意事項。

三、申請人資格

領有合格證書之消防專技人員,且為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防救災入口網站之會員(須持有自然人憑證)。

四、申辦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及竣工查驗注意事項

1、請申請人於確認寄送出之消防安全設備圖說紙本已到達本局後,再至本局人民線上申報系統掛件,若本局於線上受理掛件後二日內,未收到該案之紙本資料,本局將於線上系統將該案退件。

2、檔案大小沒有限制,檔案格式請選用 WORD 檔、JPG 檔、PDF 檔,目前暫不接受 AUTOCAD (DWG、DWF) 檔。

3、申辦圖說審查 / 竣工查驗,上傳資料時請務必選擇「全部資料分別上傳」,並檢查所需檢附文件是否確實上傳,附件未齊全者,本局不予受理。

4、本局線上受理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及竣工查驗流程圖如附件一。

5、各案件於竣工查驗合格後,請將竣工之圖檔、查驗照片等資料,以電子檔燒錄於光碟後,一併送本局備查。

五、申辦檢修申報注意事項

1、檔案大小沒有限制,檔案格式請選用 WORD 檔、JPG 檔、PDF檔,目前暫不接受 AUTOCAD (DWG、DWF) 檔。

2、上傳資料時請務必選擇「分類上傳檢附資料」,並檢核所需檢附文件是否齊全,尤其業者委託書必須檢附,俾利本局各分隊同仁資料審查。

3、請消防專技人員於網路申報後 5 日內,補送 2 份申請資料至當地消防分隊,以供查核。

4、為順利本局各大、分隊平時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及檢修申報複查作業之進行,請消防專技人員於配合本局消防分隊同仁檢修申報複查時,務必攜帶檢修報告書,並另請業者配合將檢修報告書及線上申報收執單乙份置於場所服務台附近,俾利平時消防安全檢查工作之查核。

5、網路申報不適用單一窗口收執相關規定,請各消防公司及各消防專技人員於寄送檢修申報書時,請依業者所在地寄送當地分隊收件,勿將其他分隊列管之場所合併寄送一個分隊收件;如有因轉送而致使業者權利受損,本局不負相關責任。

六、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之。

資料來源:http://www.cycfd.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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